北京市朝阳区地震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
北京市朝阳区地震局2026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 收支总表
表二 收入总表
表三 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表五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 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十一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表十二 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朝阳区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朝阳区地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朝办字〔2019〕52号)。区地震局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相当正处级,归口区应急管理局管理。内设办公室、监测震防科、防灾建设科3个科室。
地震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防震减灾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本区地震观测网点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3)负责地震监测数据的采集管理、分析会商,微、宏观异常情况跟踪调查及提出地震预测意见。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区活断层探测及地震小区划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负责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认定、审核,维护管理已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6)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社区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指导区属单位和居民进行地震应急演练。
(7)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基层地震灾情速报队伍,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
(8)负责防震减灾信息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9)指导街乡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做好年度震情会商、震情跟踪,管理维护区属地震观测台点,保障地震观测数据传输、服务器及网络维护管理,确保观测数据的连续准确,为震情会商提供准确依据,开展朝阳区主要活动断裂最大发震能力评估。对本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进行维护更新改造,确保应急设施功能处于良好状态。开展地震应急志愿者培训、地震应急演练及灾情速报员培训工作,提高基层地震应急处置能力。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收入预算490.51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508.31万元减少17.80万元,下降3.50%。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90.51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508.31万元减少17.80万元,减少原因:按照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00万元,与2025年持平;单位结转结余资金0.00万元,与2025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390.8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9.68%,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407.31万元减少16.47万元,下降4.04%。减少原因:按照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99.67万元,比2025 年年初预算数101.00万元减少1.33万元,下降1.32%。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的合理波动。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地震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 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4.80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5.05万元减少0.25万元,下降5.00%。减少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6 年预算数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6 年预算数0.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产生的必要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6 年预算4.72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72万元,主要用于维修费、保险费等。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地震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0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地震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0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地震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32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底,本单位共有车辆3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一、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